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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高中将试行学分制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05-09-04 点击:
    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,目前教育部正在为今年9月推进新课程的实验课程做准备。今年秋季将有广东、山东、海南和宁夏4个省区进入新课程,起始年级学生所占比例为13%。2005年秋季,将规划有8至10个地区加入。2006年秋季,有15至18个,到2007年,原则上起始年级全部进入,即从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全部进入新课程。北京普通高中从2005年进入新课程实验。这是我国首次在普通高中试行学分制。

   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介绍了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: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;构建重基础、多样化、有层次、综合性的课程结构;创设有利于建立新型学习方式的课程实施环境,提高学生自主学习、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。

    据介绍,目前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已经教育部审议通过正式颁布。根据教育部制定的《课改方案》,高中阶段实行学分制,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,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(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,社区服务2学分,社会实践6学分),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,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。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,逐步增设选修课程,学生可跨班级选修;高三下学期,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、艺术等活动时间,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,获得一定学分,也可以安排总复习。

    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,要积极创造条件,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,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、高质量的选修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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